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

顾晓军言论《万里马寻找伯乐》

顾晓军言论《万里马寻找伯乐》
 
 
  在网络上,看见一篇《伯乐找寻千里马》的文。
  打开一看,却是出版商的广告。
  广告也不打紧,看一下;可,从头看到尾,没看到付稿酬的话。
  关键,是让我觉着:如若,将书稿交给他们出,就欠下了他们一大笔的人情债。
  真是不舒服!
 
 
  前时,网友在评论我的小说《找只大熊猫操操》时,用了这么个标题《弃妇顾晓军》。
  文中说:就以出版业为例,出版社和大量出版商的出现让出版变得非常稀松平常,而写小说的就应该非常容易出版,除非作品非常垃圾!
  我咋看咋觉着:这位朋友,说得是外行话。
  其实,如今“垃圾”才最容易出版!
  以上述广告为例--题材:幻想(热征):玄幻、魔幻、奇幻、修真、仙侠、超能……
  若按我们这里的方言说:他们要的都是“逼大腐化”!
 
 
  这话是难听了点,八成要伤着人家出版商。
  伤着,就伤着吧!
  反正,我永远也不会去求他们。
  我就当我的“弃妇”好了!
 
 
  写了小说,说不想出版;不是白痴,就是说鬼话。
  我,不是白痴,也从不说鬼话。
  但,我还真的不在乎!
  出不了,就出不了!有啥了不起?!
  就让垃圾们先出好了!
 
 
  我常常安慰自己:不出,又咋样?!
  安心当好网络作家!
  还有个小秘密,一起说了吧!
  我正在努力!
  我相信:只要是作品超过了鲁迅先生,出几本书,算什么?!
 
 
  对了,很多人喜欢拿出了几本书,衡量一个作家。
  叫我说:这是傻比!
  很多人,出书是自费出的;还有的人,是靠送钱才出的……
  这,也算是出书吗?!
 
 
  《伯乐找寻千里马》,听着就别扭,写下这些文字。
  其实,我倒觉着,叫:“伯乐”找寻钞票。
  这样,更好、更直观些!
 
 
  万里马,虽老尤悍!
  寻找伯乐,伯乐却死了。
  死了,不能复生。
  万里马,便驰骋于网络之上!
  可惜,网络太小;没跑几下,突然发现:已到边上了。
 
 
  真没劲!
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写于 2007-10-6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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